法庭裁定,年轻员工健谈打扰年长同事不构成年龄骚扰。

法庭裁定,年轻员工健谈打扰年长同事不构成年龄骚扰。

一家就业法庭裁定,年长员工若因年轻活力的同事而感到困扰,并不构成年龄骚扰的受害者。法庭指出,尽管二三十岁的员工可能因闲聊、社交或使用手机而惹恼年长同事,但此类行为并未违反职场平等法规。

该裁决源于凯瑟琳·里奇案——这位年近七旬的行政人员将雇主告上法庭。她投诉年轻同事喧闹扰人的行为令其难以专注工作,称这些行为"极度浪费工作时间"且"工作效率低下",办公室噪音还导致她头痛,并因需提高音量说话而嗓音嘶哑。

66岁入职这家电气工程公司时已是最年长员工的里奇向法庭表示,办公室氛围缺乏职业素养。她认为同事不应在工作时间谈论私事,当其保持安静的请求被无视时感到不被尊重。她曾申请远程办公但遭拒绝,一位经理建议她专注自身目标而非操心他人。

法庭承认里奇工作态度认真且注重专业精神,但认定她对同事的期望有失合理。其所述情形不符合法律定义的骚扰标准,所谓遭受骚扰的认知缺乏依据。



常见问题解答
基于"年轻员工喧闹干扰年长同事不构成年龄骚扰"的法庭裁决,现整理常见问题如下:

基础概念与定义

问:本次裁决的核心要旨是什么?
答:裁决明确指出,年轻员工的喧闹或闲聊行为——即使令年长同事不适——并不自动构成非法年龄骚扰。除非针对特定年龄群体,否则此类行为仅被视为普通职场摩擦。

问:法律如何界定年龄骚扰?
答:年龄骚扰指基于年龄因素的不当行为,其目的或效果侵犯个体尊严,或营造恐吓、敌对、贬低、羞辱或冒犯的工作环境。

问:烦人行为与非法骚扰的区别何在?
答:关键区别在于意图与影响。烦人行为具有普遍性且无特定指向;非法骚扰则针对受保护特征(如年龄),且严重到足以制造敌对工作环境。

裁决内容与影响

问:这是否意味着年长员工不受保护?
答:绝非如此。年长员工仍受年龄骚扰相关法律保护。本裁决仅表明,年轻人制造的普通噪音或干扰行为未构成年龄骚扰——除非涉及年龄歧视成分。

问:何种情况下此类行为可能构成骚扰?
答:若喧闹行为伴随年龄歧视言论,则很可能被认定为年龄骚扰。

问:本案具体背景如何?
答:虽案件细节未公开,但此类诉讼通常涉及年长员工指控 youthful(年轻化)办公室文化本身构成骚扰。法庭裁定,缺乏针对性侮辱的普通文化氛围不构成违法。

员工应对指南

问:作为受持续闲聊困扰的年长员工,若该行为不构成骚扰该如何应对?
答:仍可采取行动。向管理者说明其对专注度与工作效率的影响,将其定义为办公环境或噪音问题(而非年龄问题)。可提议设立静音区或制定更明确的噪音规范等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