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与爱泼斯坦有关联的人士如安德鲁和曼德尔森已被逮捕。但在美国呢?却毫无动静。

在英国,与爱泼斯坦有关联的人士如安德鲁和曼德尔森已被逮捕。但在美国呢?却毫无动静。

我简直不敢相信,昨天警方带彼得·曼德尔森去警局问话时,竟然没有上演全套戏剧性场面。他们甚至连那个经典动作——用手按住嫌疑人头顶引导其坐进警车后排——都省略了。简直毫无仪式感。

说真的,他们大可不必如此克制。"公职人员行为失当"这条法律既陈旧又模糊,举证难度极高,以至于这场公开的"耻辱游行"很可能就是曼德尔森和安德鲁二人面临的法律后果巅峰了。游街示众即是惩罚。并非不尊重伦敦警察厅及其他终于着手处理这起罕见丑闻的执法机构,但总让人感觉他们只是在走流程。不过我们至少收获了一张标志性的王室成员照片,以及一段让人不禁怀疑"这真是他第一次被捕吗?莫名有种熟悉感"的曼德尔森影像。需要说明的是,两名当事人都否认有任何不当行为。

目前英国已有两名男子因爱泼斯坦案被捕:一位以精明著称,另一位则以不精明闻名。他们的共同点是什么?关于杰弗里众多友人的特质,我有个推测:他们的社交圈越脆弱易攻,就越可能遭遇法律不痛不痒的关注。这或许能解释为何迄今为止(除爱泼斯坦和吉丝兰·麦克斯韦外)唯一被捕的两人都来自英国王室及其政治建制高层。这两个机构是否根基稳固?答案不言自明。但如果你是杰弗里科技或金融界的显赫友人,就像霍莉·戈莱特利评价蒂芙尼那样——在那里你绝不会遭遇真正的厄运。

事实上纵观全局,在美国涉及爱泼斯坦关系网的人似乎也难遭重创。我们总听闻英国建制派的包庇,但美国建制派的表现更令人汗颜。拜托,美国——你们总得逮捕几个人吧?难道没有吗?哪怕为了表面功夫抓个小角色?比如清理派对现场的服务生,以从犯罪名起诉。重申一次,做做样子也好。

即便按最保守的估算,杰弗里·爱泼斯坦数十年的罪行必然牵涉大量共犯。连特朗普政府高层都承认这点。亿万富翁商务部长霍华德·卢特尼克最近称爱泼斯坦是"史上最厉害的勒索者"。然而这个庞大的勒索帝国似乎仅靠一人(现已死亡)就能运转。没有其他参与者,甚至无人知情。即便接受这种荒谬说法,霍华德认为被勒索的是谁?想必是众多有头有脸、害怕身败名裂的人物。如果这个号称无所畏惧的美国政府、联邦调查局或无数执法者律师能列出一位嫌疑人——哪怕只是传讯问话五分钟——都将意义非凡。可现实是,除了杰弗里和吉丝兰,再无他人伏法。这个被长期描述为庞大犯罪集团的爱泼斯坦公司,现在看来倒像是个夫妻店。

对那些女性与女孩而言……当然,许多人是受害者。本月最新文件披露时,近100名幸存者的身份在数千份文档照片中曝光,而她们指出许多施害者仍受庇护。司法部后来解释称泄露受害者姓名、住址、银行信息等属"技术或人为失误"。毋庸置疑。为何这种惊人的失职行为持续困扰着这场里程碑式的调查?

很难断言。但我极不情愿地得出另一个推论:爱泼斯坦性犯罪案中将再无他人被定罪。一个都不会。所有那些女性与女孩——包括未成年受害者?——都将无法讨回公道。除了已死的主犯与在押的从犯,英美两国几乎可以肯定不会再有人被起诉,事实上连被审讯的可能性都微乎其微。那些公众迫切期待发声的显赫人物,将继续手握权柄,或悄然运作,或高枕无忧——因为他们深谙体制的运作规则。向来如此。



常见问题解答

以下是关于英美对杰弗里·爱泼斯坦案法律应对差异的常见问题解答,采用自然语气呈现:



初级问题



1 英国为何逮捕与爱泼斯坦相关的人士?

英国当局在进行独立调查时,传讯或逮捕了数位与爱泼斯坦丑闻相关的英国知名人士,包括安德鲁王子和前大臣彼得·曼德尔森。这些调查与美国案件相互独立。



2 安德鲁王子为何卷入此案?

安德鲁王子是爱泼斯坦的已知交往对象,曾被弗吉尼亚·朱弗雷指控性侵。他于2022年与她达成民事和解。英国警方对其问话调查,是针对可能发生在英国境内或涉及英国公民的潜在犯罪行为。



3 美国是否逮捕过爱泼斯坦的关联人士?

未仅因关联关系逮捕。美国检方主要起诉直接被指控协助虐待或实施犯罪者。吉丝兰·麦克斯韦因直接参与招募和诱导受害者被判有罪。美国调查尚未对案件中提及的其他知名友人或客户提出指控。



4 美国调查是否显得力度不足?

公众确有这种观感。虽然英国正在追查丑闻中的相关人物,但美国司法部未对其他权势人物提出指控,引发对美国调查是否彻底或具备政治决心的质疑。



进阶批判性问题



5 英美应对差异的主要法律原因是什么?

关键原因包括:

管辖权:英国调查其境内犯罪行为,美国需证明犯罪触犯联邦或州法律

证据门槛:刑事定罪需要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与爱泼斯坦的公开关联或民事诉讼证词通常不足以构成刑事案件

豁免协议:爱泼斯坦2008年颇具争议的认罪协议可能无意中保护了当时的潜在共犯

诉讼时效:多数指控涉及数十年前的罪行,起诉存在法律困难



6 法庭文件已披露姓名,为何未起诉相关人员?

披露姓名源于证词笔录和民事诉讼文件,这些通常属于民事程序范畴。